只有懂得自己最需要的,自己能付出的互补条件,才能寻找到自己所想得到的伴侣。
什么叫互补性?
阴阳互补才协调!举一反三,凡事物都有互补,这才符合客观规律!老年婚姻的当事人,往往忽略了这一点!索取要求的多,想付出的少;我“要求什么什么”。没有“我会付出什么什么”!
进入老年婚姻的人们,除基本生存条件具备外,应该考虑我要什么?我会付出什么?有人要物质、有人要情感与爱的真谛、有人要性格与驾驭。还有人什么都要,物质、金钱、外表、性格、家庭、爱与性,爱好。等等等等!当然,“需要”无可厚非。可是,朋友你知道一句名言吗?《欲全得,必尽失》!要的太多,会一样也得不到,最后只剩下孤家寡人,一个人走完人生路!只有懂得自己最需要的,自己能付出的互补条件,才能寻找到自己所想得到的伴侣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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