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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药品监督局提醒老年朋友 保健品不是药品

来源:| 作者:| 发布时间:2015年03月20日

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2010年1号药品安全警示,提醒市民,不是药品,买药认准国药准字。

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2010年1号药品安全警示,提醒市民,不是药品,买药认准国药准字。

现在,随着老百姓自我意识的增强,众多保健品如磁疗器、保健床、枕头、数码治疗仪、保健补品等等,品种繁多,令人眼花缭乱。临近年关这类产品的宣传、推销更加活跃。近期,宣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就接到多起群众举报,有人以“健康讲座”、“专家咨询义诊”等名义推销“药品”,一些中老年受骗。经查,他们推销的大多为保健食品、保健用品,并非药品、医疗器械,对疾病没有治疗作用。

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人员检查了一种名为“筋骨疼痛贴”的产品。推销者宣称它是民间秘方与现代高科技的完美结合,适用于风湿关节炎、肌肉酸痛、神经痛、静脉炎等十几类病痛。但经稽查人员检查,发现其批准文号为“鄂卫监健用字[2005]第0056号”,判定该产品不是药品和医疗器械,只是一种保健用品。

安全警示提醒市民不要轻信推销商的夸大宣传,用保健品代替药品使用。购买药品应到正规药店、医疗机构,并认准国药准字,即在药品包装上标示“国药准字加一个大写英文字母再加8位阿拉伯数字”,如“国药准字Z20054740”。同时根据有关规定,除乙类非处方药经批准可以在非药品营业场所宣传但不得销售外,其他药品、医疗器械一律只准在药品经营企业、医疗卫生单位销售。